各定点医药机构、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督促91成人定点医药机构严格落实91成人政策和履行协议约定,客观、有效、公平公正评价定点医药机构91成人服务行为,我中心结合前期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《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》及《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指标》进行修订完善,现面向各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。相关单位可在2023年2月22日18:00前,将修改意见和建议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,或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,邮寄至91成人 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91成人 中心协议管理处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91成人 91成人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”字样。
感谢各单位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。
附件1. 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
2. 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指标
相关附件: 附件1 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核细则.docx 相关附件: 附件2 2022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指标.xlsx